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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名:合伙企业涉税管理: 特殊业务处理
课程简介
一般来说,有限公司都要交企业所得税。企业交完企业所得税后,如果要向个人股东分红,个人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。而合伙企业在企业层面不用交企业所得税,从经营到分红只交一层所得税,行内人士称为“先分后税”, 主要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纳税,这也是不少创业者选择注册合伙企业的原因。那么作为特殊的纳税主体,合伙企业该如何纳税呢?企业所得税和合伙企业所得的涉税处理存在哪些差异?此次个税改革对合伙企业会产生什么影响?“生产经营所得”有哪些特殊要求?特殊业务具体指哪些“范畴”,一起听张老师逐一为大家分析。
课程收益
理解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的意义
掌握个税改革对合伙企业的间接影响
掌握个税改革对合伙企业的间接影响
课程大纲
一、企业所得税和合伙企业所得的涉税处理差异
二、合伙企业“生产经营所得”扣除项目的特殊规定
二、合伙企业“股息、利息、红利”所得的尴尬
三、多层合伙企业的纳税问题
四、合伙人退伙或者转让份额的涉税处理
五、合伙企业的印花税的烦恼
二、合伙企业“生产经营所得”扣除项目的特殊规定
二、合伙企业“股息、利息、红利”所得的尴尬
三、多层合伙企业的纳税问题
四、合伙人退伙或者转让份额的涉税处理
五、合伙企业的印花税的烦恼
老师简介
具有近二十年的财税一线工作经验,拥有注册会计师、注册税务师、中级会计师、律师资格。教学经验丰富,理论功底深厚,常年为税务机关、中介机构、企业进行税务、法律教学工作。善于从实务工作中总结提炼,授课风格诙谐生动,深受学员们的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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